茅台所在仁怀,要严打 “内供、专用酒”和“抗疫酒”
4月8日,仁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严禁违反法律法规进行商业炒作的通告,严禁以 “特供”“内供”“特需”“专用”“专供”以及宣传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为噱头进行商业炒作。
通告称,严禁发布含有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治疗、治愈、偏方”等内容的违法酒类以及其他领域商品促销广告。
据通告显示,仁怀白酒包装材料经营户、白酒生产和销售经营户、电子商务经营者等要立即开展自查,凡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进行商业炒作的,立即报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并同时采取停止发布广告、拆除广告、取消活动、销毁产品、召回产品等措施消除影响。
仁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严禁违反法律法规进行商业炒作的通告
广大市民、各经营者:
近期通过网络监测和市场检查发现,我市一些不法经营户借“新冠”疫情、有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名义等进行商业炒作,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为确保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关于严禁违反相关规定进行商业炒作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严禁下列商业行为。
1.严禁利用党旗、党徽、国旗、国徽、国歌等代表党和国家形象的标识及内容,或者借国家重大活动、重大纪念日、敏感事件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及敏感人物违法违规开展商业炒作。
2.严禁以 “特供”“内供”“特需”“专用”“专供”以及宣传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为噱头进行商业炒作。
3.严禁发布含有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治疗、治愈、偏方”等内容的违法酒类以及其他领域商品促销广告。
4.严禁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进行商业炒作行为。
二、开展自查。各印刷厂、广告经营部、白酒包装材料经营户、白酒生产和销售经营户、物流货运部、电子商务经营者等要立即开展自查,凡发现有上述行为的,立即报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并同时采取停止发布广告、拆除广告、取消活动、销毁产品、召回产品等措施消除影响。
三、强化宣传,提高认识。通过电视台、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打击违反规定进行商业炒作行为的工作情况及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经营者和市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思想认识。
四、突出重点,加大检查力度。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重点对印刷厂、广告经营部、白酒包装材料经营户、物流货运部、网络广告平台、白酒生产销售企业和经营户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五、依法依规、从重从快查处。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各经营户应加强自律,进一步规范各类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从重从快立案查处,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六、广大市民和经营者要自觉抵制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积极举报。举报电话:12315、22230315。
来源:仁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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