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开展外债登记管理改革等8项试点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24日透露,为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提升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水平,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外汇局广东省分局与深圳市分局近期联合发布相关通知,明确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外债登记管理改革等八项试点业务。
广州市某软件开发企业表示,受新冠疫情影响,企业每月急需寻求金额约人民币2500万元的低成本融资资金,用于支付员工工资等日常开支。辖区银行在得知企业需求后,向企业宣传了粤港澳大湾区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改革新政,最终企业选择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金额为人民币4亿元,借款利率仅为1.9%。
深圳某医疗科技公司在疫情期间捐赠了价值人民币470万元医疗设备。为支持医疗物资生产企业开足马力生产,今年3月初,企业办理了金额为人民币6亿元的一次性外债登记业务,目前已提款等值人民币1.1亿元的外币,节约融资成本约人民币200万元。
除了一次性外债登记、灵活调整借债模式和放宽借债币种限制等简化管理程序的措施之外,八项试点业务还包括了业务流程的优化,如扩大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便利外商投资企业异地登记、简化资本项目业务办理等;同时,还涉及跨境投融资渠道创新,如境内信贷资产对外转让试点、支持国际人才创办科技型企业等。
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3月末,广东省(含深圳)共有77家企业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合计融入境外资金折合8.84亿美元;276家企业办理了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金额折合36.2亿美元;银行通过简化支付手续,为企业办理5笔资本项下资金支付业务,金额折合8252.11万美元。(唐贵江 饶正洪)
相关文章:
相关推荐: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