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经验交流活动开展
5月19日,由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主办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经验交流活动在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举行。文化和旅游部党组成员王晓峰出席活动并讲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强化重要文化和自然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要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加强各民族优秀传统手工艺保护和传承。明确提出,“十四五”时期要“建设30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上升到国家层面,首次写入国家规划。
会议指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对于提高文化自觉,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增进民族团结,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等,具有重要意义。会议要求,接下来,要坚持保护优先、整体保护、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理念,在保护非遗的同时对其得以孕育的文化和自然生态环境进行区域性整体保护;要加强对区域性整体保护的认识,加强政策法规执行力度,加强非遗传承实践能力建设,加强文化空间建设,加强氛围营造;从夯实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作、强化监督考核等方面加大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力度。
活动期间,举行了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授牌仪式。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等9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代表作交流发言。
湖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书记、厅长禹新荣,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州委书记虢正贵等出席活动并致辞,全国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及23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相关负责人参加活动。(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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